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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环保网北京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在哪些方面升级了?

时间:2025-05-14 09:58   来源:清合   作者:清小编   访问次数: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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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终于发布了。
近年来,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策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前几日《生态环境法典》经审议后征求意见,今又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升级换代,如此日新月异让人目不暇接啊。
从2019年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历经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2022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出台,2023年督察办公室更名为督察协调局,到2025年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环保督察的相关政策一直在演进。
体现了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决心和方向也说明环保督察这把利剑确实好用,党中央用得趁手,所以不断打磨升级。
本文对条例和《规定》进行总结对比简要探讨其变化的趋势及原因。
一、政策内容要点对比
1. 总则的变化
《规定》的总则部分强调了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条例》则进一步突出了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领导,明确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并且强调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2. 制度的深化
《规定》提出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明确了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强调了省一级督察作为中央督察的延伸和补充
《条例》在此基础上,增加了生态环境警示片,紧盯重点流域、区域、领域、行业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常态化监督进一步明确省级督察的对象,形成了更为系统的督察体系。
3. 原则的拓展
《规定》中提出的督察原则包括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问题导向、依规依法、群众路线和求真务实。
《条例》则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服务大局”“系统观念”以及“精准科学”的要求,体现了督察工作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新要求和新方向。
4. 对象和内容的细化
《条例》对督察对象和内容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不仅包括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还涵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
同时,督察内容也更加具体,包括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以及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5. 工作程序和方式的规范
《条例》对督察的工作程序和方式进行了更详细的规范,包括督察准备、进驻、报告、反馈等环节,并且强调了督察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群众参与,提高了督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6. 纪律和责任的强化
《条例》对督察组成员的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明确了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措施,确保了督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督察升级的趋势及原因
1. 强化党的领导
《条例》相比《规定》,更加突出了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这是因为在新时代,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党的领导被视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保证,也是解决其他一切问题的根本保证。
2. 系统性提升
《条例》构建了中央和地方两级督察体系,强化了督察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这反映了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实的全面考量,旨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 以人民为中心
《条例》强调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督察工作的重点。
这体现了国家在生态治理中对人民需求的关注和回应,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践。
4. 制度化和规范化
《条例》在督察程序、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更为细致和规范的规定。
这表明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力求通过规范化管理提高督察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5. 应对新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不断增加。编纂中的《生态环境法典》在考虑和统筹解决,环保督察也并驾齐驱,在其所能发力的领域竭尽全力。
《条例》的出台,正是为了适应这些变化,通过完善督察制度,提高督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整体总结
从《规定》升级到《条例》,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面正在不断进步和深化。
这一变化不仅体现了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在实践中对督察制度的不断探索和完善。《条例》的实施,将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的台阶。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它不仅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和提升,更是对未来挑战的积极应对。
通过强化党的领导、完善督察体系、细化工作程序、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条例》将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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