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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宁波一企业被象征性罚款20元,环保法规形同虚设!

时间:2024-04-07 11:22   来源:长三角环境观察   作者:季布


近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波大榭开发区通汇机械厂因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的行为,仅处以20元的象征性罚款,这一处罚结果公布后,立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3月27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对象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通汇机械厂。决定书上显示,该厂”因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20元的罚款。这一处罚金额之低,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宗合,公众号:长三角环境观察20元罚款引热议:宁波大榭开发区通汇机械厂环保违规成本太低?

如此轻微的处罚力度,不禁让人质疑:在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企业环保违规的成本是否过低?

诚然,违反环保法规的罚款标准不是固定的,必须要根据具体的违法行为分析。比如,阻碍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正常行使监督检查权的,罚款标准是2万元以上到20万元以下,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放污染物的,罚款标准是10万元以上到100万元以下。

笔者检索发现,对于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违法行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通常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且处罚金额都远高于20元。实际上,根据该条例的规定,此类违法行为的罚款通常为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具体金额取决于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

因此,对于宁波大榭开发区通汇机械厂被处以20元罚款的情况,这在宁波市生态环境局的常规处罚中就显得极不寻常。可能是特定情况下的特殊处理?抑或存在其他未知的因素?

必须强调的是,环境保护不是一句空话,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重要主体,应当承担起应有的环保责任。然而,当企业因为环保违规而受到的处罚仅仅是象征性的20元时,这无疑向外界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号——环保违规的成本并不高。

尽管有人认为这样的处罚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过轻的处罚往往难以对企业形成有效的制约。企业可能会因为违规成本低而选择忽视环保法规,这无疑是对环境保护的极大不负责任。同时,这种轻微的处罚也难以服众,容易引发公众对环保执法公正性和有效性的质疑

众所周知,环保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旨在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来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环保要求。当处罚力度不足以让企业感到“痛”时,这样的法规就形同虚设。因此,加大环保违规的处罚力度,不仅是对环境的负责,更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

面对环保违规成本低的问题,我们应该从立法和执行两个层面进行改进。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规,明确并加大对环保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监督,确保环保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落实环境保护的责任,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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